一、行人應遵守的交通法規(guī)和公共道德
1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(guī),主動避讓在車行道上正常行駛的車輛。勸阻家人、鄰居不占道擺攤、曬糧、曬草和打場,以免堵塞交通。
2、禁止在道路上爬車、追車、強行攔車或擲物擊車。不向駕乘人員潑污水、扔石子、罵臟話,更不得砸玻璃、戳輪胎。
3、嚴禁在道路上設置石頭、木棒等障礙物,更不準挖掘,損毀公路、鐵道路基路面和堵塞公路、鐵路邊的排水溝。
4、禁止攀折、毀損公路、鐵路、河流兩旁的樹木。
5、禁止翻越、倚坐人行道與車行道間的護欄和隔離墩,更嚴禁對護欄、隔離墩及其他交通設施如信號燈、標志、標線等進行破壞。
以上嚴禁的行為,都是違紀違法行為。
6、遇到聾、啞、盲人和行動困難的老人,要主動上前幫助,引導他們按交通規(guī)則行動。
7、遇到車禍時,要主動報警,協(xié)助大人保護好事故現(xiàn)場,主動給予受害者力所能及的幫助;如發(fā)現(xiàn)有釀成事故而企圖逃逸的車輛,要機敏地記下它的車牌號和特征,及時向交警報告;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準乘人之危,私拿因車禍拋撒在車上、路邊的錢財物品。
二、行人上街和橫過道路
1、行人上街要走人行道,不要走車行道。
2、橫過街道和公路要走人行橫道,不要斜穿或猛跑。
3、行人橫過道路時,應站立在路邊,看清來往車輛后,選擇離自己最近的人行橫道通過。通過時,須先看左右方向是否有來車,確認來車距離遠無危險后才能通過。
4、行人橫過道路時,不要突然改變行走路線,突然猛跑,突然往后退,以防來車駕駛員措手不及,發(fā)生危險。
5、橫過同方向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時,要十分注意駛近或停下的車輛旁邊是否還有車輛駛來,沒有看清時不要冒險行走。
6、橫過未設人行橫道線的鄉(xiāng)鎮(zhèn)街道或公路時,要看清左右有無來車,千萬不要奔跑,不要同來車搶道。
7、行人橫過人行橫道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時,必須遵守信號燈的規(guī)定:綠燈亮時,準許行人通過;綠燈閃爍時,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,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,可以繼續(xù)通行;紅燈亮時,不準進入人行橫道。
還須注意:即使信號燈已經(jīng)變成綠色,也應看清左右的車輛是否停穩(wěn),然后再穿越道路。
8、設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地方,行人過街要走人行天橋或地道,不要橫穿街道和公路。
9、列隊橫過車行道時,每橫列不準超過二人,隊列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通過,沒有人行橫道的,須直行通過;長列隊伍在必要時,可以暫時中斷通過,待車輛過去后,再繼續(xù)通過。
三、道路與交通信號
道路交通信號分為:指揮燈信號、車道燈信號、人行橫道燈信號、交通指揮棒信號、手勢信號。簡介如下:
1、指揮燈信號
綠燈亮時,準許車輛、行人通行,但轉(zhuǎn)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;
黃燈亮時,不準車輛、行人通行,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,可以繼續(xù)通行;
紅燈亮時,不準車輛、行人通行
綠色箭頭燈亮時,準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;
黃燈閃爍時,車輛、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。
右轉(zhuǎn)彎的車輛和T形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,遇有前款二、三項規(guī)定時,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,可以通行。
前兩款規(guī)定亦適用于列隊行走和趕、騎牲畜的人員。
2、車道燈信號
綠色箭頭燈亮時,本車道準許車輛通行;
紅色叉形燈亮時,本車道不準車輛通行。
3、人行橫道燈信號
綠燈亮時,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;
綠燈閃爍時,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,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,可以繼續(xù)通行;
紅燈亮時,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