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驗時間:
由原按號牌末尾數(shù)確定的檢驗月份(如浙A12345,檢驗月份為5月)調整為按注冊登記的月份(如浙A12345,注冊登記日期為2005年7月,檢驗月份為7月)進行檢驗。
車主只要多留心行駛證,按行駛證上簽注的有效期及時進行檢驗即可。
檢驗周期:
營運載客車: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,超過5年的,每6個月檢驗1次。
載貨汽車、大型、中型非營運載客車: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;超過10年的,每6個月檢驗1次。
小型、微型非營運載客車: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;超過6年的,每年檢驗1次;超過15年的,每6個月檢驗1次。
摩托車: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;超過4年的,每年檢驗1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