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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下午15:00,浙江省舉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一次新聞發(fā)布會。邀請省衛(wèi)生健康委副主任孫黎明,省教育廳副廳長陳峰,省民政廳副廳長李潔,省律師協(xié)會會長、一級律師鄭金都,通報疫情防控最新進展,并就大家關心關注的問題回答記者提問。發(fā)布會由省委宣傳部部務會議成員、省政府新聞辦副主任駱莉莉主持。
問:為了防止疫情擴散,我省很多地方都采取了緊急管控措施,部分居民不理解,有的地方出現(xiàn)了矛盾沖突,請問如何看待這一現(xiàn)象?
省律師協(xié)會會長、一級律師鄭金都:疫情發(fā)生正逢春節(jié),打亂了大家正常出行安排,以及工作生活節(jié)奏,大家一下子接受不了,是可以理解的。
我認為群眾應該理性看待,知道政府采取這一措施的出發(fā)點,是本著為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和健康考慮。在緊急情況下,法律適用具有特殊性。
由于新冠肺炎存在感染性,已經納入傳染病防治方法一類,并納入甲類傳染病,可以實施最嚴的管控措施。
目前全國都啟動了一級響應,我們要全面在法律上予以適用。政府和傳染病防治機構,可以采取有關措施,相關政府可以暫停人群聚集活動,決定停工、停業(yè)、停課,封存被污染的公共水源、食品,封閉可能造成傳染病擴散的場所。
對本行政區(qū)域內的甲類疫情,也有權采取一系列措施進行隔離。對不配合的,公安機關可以協(xié)助采取強制措施,這都是有法律依據(jù)的。
來源:杭州新聞
千島湖新聞網(wǎng) 責任編輯:姜智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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