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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華社北京4月9日電(記者陳菲)最高人民檢察院9日發(fā)布第九批全國檢察機關(guān)依法辦理涉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典型案例。據(jù)悉,該批6個典型案例均屬于在疫情特殊時期實施的嚴重暴力犯罪。
6個典型案例分別是社會公眾關(guān)注的北京市昌平區(qū)支某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,河北省趙縣米某強、米某樂涉嫌故意殺人案,北京市東城區(qū)郭某某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,湖北省武漢市肖某某涉嫌搶劫案,江蘇省南京市業(yè)某某搶劫案,江蘇省徐州市縱某某綁架案。對于上述案件,檢察機關(guān)均依法提前介入偵查,引導取證,在最短的時間內(nèi)完成批準逮捕、審查起訴等工作,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。
據(jù)悉,截至2020年4月8日,全國檢察機關(guān)共受理審查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3158件3918人,審查批準逮捕2749件3311人,依法不批準逮捕291件409人;受理審查起訴2461件3084人,審查提起公訴1883件2305人,依法不起訴58件77人。
來源:新華網(wǎng)
千島湖新聞網(wǎng) 編輯:王志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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