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云海
日前,筆者在某銀行辦事時,看到一位客戶在謾罵窗口柜員,原來該客戶需要辦理某項業(yè)務,但因沒有攜帶身份證,窗口柜員不予辦理,該客戶便振振有詞地指責柜員,說現(xiàn)在到處都是“最多跑一次”了,為什么還要讓她回去拿身份證才予辦理,任憑柜員怎么解釋也聽不進去,讓人哭笑不得。
近些年來,由“最多跑一次”和“減證便民”等政策所帶來的辦事“紅利”可謂福照全國各地,也讓“門難進、臉難看、事難辦”再無市場,對辦事群眾和企業(yè)來說,這無疑是一大福音。不過,值得注意的是,“最多跑一次”也并非毫無條件和原則,“減證便民”的善意更不應被誤讀、曲解。
不僅個人辦事的原則不能喪失,企業(yè)的項目審批等也是如此,雖然程序“瘦身”、速度加快、時間也縮短了,但總體資質審核卻不能打折扣,涉及安全、消防、環(huán)保、衛(wèi)生、排污、降噪、防塵等方面的審核不能馬虎過關,后期的跟蹤督查也不能“掉鏈子”。“放管服”并不意味著沒有審核,更不是泥沙俱下,魚龍混雜,要爭取進來的都是好企業(yè),“黑作坊”“豆腐渣工程”則被“堵”在審批的大門之外。
事實上,當前一些地方相繼推出的“減證便民”服務,針對的也主要是一些“奇葩證明、循環(huán)證明、重復證明、推責證明”,而并不表示什么證件和材料也不需要,空著手就能把事辦好,也不意味閉著眼睛就能對企業(yè)進行審批。作為辦事主體,切莫誤讀了“減證便民”的本意,否則,只能是無理取鬧。
千島湖新聞網(wǎng) 編輯:于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