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波
這次回東北老家過年,聽到最多的是,關于哈爾濱小伙見義勇為反被拘的議論。本來這是一件弘揚人間正氣的事情,非常正能量,怎么就稀哩糊涂坐牢了呢?
這個哈爾濱小伙子叫趙宇,前不久到福州打工,一天晚上,聽到樓下有女生喊救命,他不顧妻子懷孕待產(chǎn),沖下去,制止欲強奸女生的李某。在制止過程中,李某抓住趙小伙的三根手指,趙小伙一腳踹到李某的肚子上,李某受傷,后經(jīng)醫(yī)院檢查,腸子被踹壞了。
隨后李某報警,警方很快就把趙小伙“緝拿歸案”,首先以“故意傷害”的名義關押趙小伙14天,又以“故意傷害”向檢察院提請批捕趙小伙;被駁回后,再以“過失致人重傷”直接向檢察院移送審查。
若是這個罪名成立,趙小伙不但要面臨20—60萬元的巨額賠償,還要遭受好幾年的牢獄之災!
無奈之下,趙小伙在自己微博上發(fā)聲,進而微信自媒體,當?shù)仉娨暸_,央視、人民日報等主流媒體跟進關注。警方先是表態(tài)“正在調(diào)查”,后又發(fā)布案情通報:趙小伙是見義勇為,不予起訴。
但事情能到此為止嗎?警方既然認定了趙小伙是見義勇為,那么,是因為什么見義勇為?是制止入室強奸?搶劫?或者像李某自己說的——玩。如果是入室強奸,李某仍逍遙法外,這是誰的責任?
這事就發(fā)生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召開前后,習總書記在會上指出,“政法機關要敢于刀刃向內(nèi)、刮骨療毒,堅決清除害群之馬。這是讓全社會充滿正氣、正義的前提?!?/p>
我們堅信,邪惡終將會被嚴懲,正義一定能得到伸張!
千島湖新聞網(wǎng) 編輯:劉波 于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