淳安縣千島湖傳媒中心
公務接待管理制度
為進一步完善本中心公務接待管理,從嚴、從緊控制公務費用開支,樹立勤儉節(jié)約、勤儉辦事的良好風氣,現(xiàn)對我中心公務接待管理作如下規(guī)定。
一、接待原則
堅持熱情、周到、服務優(yōu)質(zhì)、辦事方便、節(jié)儉、文明的原則;以及對口、對等的原則有序進行。
二、接待范圍及標準
1、到我中心檢查、指導工作的上級領導及專家、學者,上級同行介紹的重要客人可進行宴請,原則上每人標準控制在40元以內(nèi)(不含酒水)。
2、鄉(xiāng)鎮(zhèn)、部門正職來我中心辦事,兩人以上的可以安排宴請,原則上每人標準控制在30元/人以內(nèi)(不含酒水)。
3、來我中心辦事的鄉(xiāng)鎮(zhèn)、部門工作人員切實需要就餐的,可安排便餐或工作餐,原則上便餐15元/人以內(nèi),工作餐10元/人以內(nèi)。
三、 接待程序及要求
1、宴請一般由主要領導通知辦公室或相關科室落實。
2、安排便餐或工作餐須請示主要領導同意后由辦公室或相關科室落實。
3、接待一律填寫“招待餐聯(lián)系單”后由辦公室或相關人員簽單。
4、公務接待原則上不上香煙。
5、未經(jīng)主要領導同意的接待一律自己負責。
6、財務報銷公務接待費用時須附原始清單并注明接待對象,否則一律不予報銷。
走向全媒體——千島湖傳媒中心十年歷程